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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调整临时工定岗定员定薪方案的通知

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0-12-28 10:03    浏览次数:1

各科室:

    针对目前临时工管理中存在的部分科室未实行定岗定员、部分岗位收入差距较大、新增或人员替换未按照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及部分人员未按照规定及时签约等问题,通过对全院临时工岗位进行摸底讨论,经医院12月25日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就临时工定岗定员定薪调整方案通知如下:

    一、定薪原则

按照准入资质、技术含量和风险、工作量等情况,参考各岗位市场行情,除基本工资(岳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外,绩效按照以下限额标准分类确定:

    1、后勤服务岗位:清洁卫生按照500元/月限额标准,院区间物资搬运按照1500元/月限额标准。

    2、技术类岗位:包括药学、检验、康复、财务、水电、通勤司机按照1500元/月限额标准确定,救护车按2500元/月标准。

    3、技术辅助岗位:包括导诊服务、信息录入、外联服务、文印等岗位,按照1000元/月限额标准确定。

    4、护理岗位:参与晚夜班值守的按照2000元/月限额标准确定,只上白班的外勤护理、护理员岗位按照1500元/月标准确定。

    5、部分特殊岗位:如体检导检、一站式服务等岗位可根据需求按照特别审批途径适当拔高。

    二、临时工管理工作要求

    1、科室必须按照定岗定员方案使用临时工,增加或者替换临时工必须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2、临时工计酬时间以到人事科审批备案时间为准。

    3、原则上临时工到岗试用三个月后必须签订用工协议,未按照规定要求签约的,用工风险由科室承担。

三、临时工管理方案

按照医院党委会议要求,为控制临时工数量非合理增长,临时工薪酬支出由人事科负责每月统计到科室。临床医技科室所有支出从科室纯收入中支出,职能科室暂由院方承担。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