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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法》亮点解读

来源:据医师法编写     发布时间:2022-06-02 09:40    浏览次数: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执业医师法》同时废止。新出台的《医师法》推动新时代医师队伍高质量发展,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有效法律保障。特别关注到以下亮点——

一、放心行善举

医师法第27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国家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医师法》不让苛责困住救人的双手,才能免除医师救人的后顾之忧。通过法律让白衣战放下顾虑、勇敢施救,让医师能够放心做“好人”。

二、保障医师合法权益

为保障医师合法权益,关心爱护医师,医师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增设“保障措施”一章,主要作了以下规定:

(1)将“保障医师合法权益”置于立法目的之首,并在总则中明确医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2)进一步明确医师享有的权利,包括获取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获得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执业基本条件和职业防护装备;从事医学教育等。

(3)建立健全体现医师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价值的人事、薪酬、职称、奖励制度。明确对从事传染病防治、放射医学和精神卫生工作以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医师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设置、评定和岗位聘任制度,将职业道德、专业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作为重要条件,科学设置有关评定、聘任标准。明确对在医学研究、教育中开拓创新,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促进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师给予表彰、奖励。

(4)加强医师执业安全,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禁止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

(5)关心爱护医师,医疗卫生机构在保护医师权益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医师法明确,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为医师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完善安全保卫措施,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时主动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师执业安全。

(6)规定每年的8月19日为“中国医师节”。

三、医师教育培训入法

将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最低学历起点由中专提升为大专。完善了医师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医教协同,完善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体系。

四、赋予医师更多诊疗自主权

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医师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

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严格规范医师用药行为。”

五、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制定向基层倾斜的系列措施,规定国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服务的经历;医师到基层会诊、在医联体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无须变更注册。

六、新冠防控经验入法

遇有紧急情况以及国防动员需求时,医师应当服从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调遣;医师发现传染病、突发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时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通过上述亮点,可以看到整部《医师法》全面地保障了医师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对医师的关心关爱,对于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