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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中心医院(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来源:岳阳市一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15-10-20 00:00    浏览次数:1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做好《岳阳市中心医院(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和法规性文件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受岳阳市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岳阳市中心医院(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岳阳市一人民医院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岳阳市赶山片区畈中村尹家冲水库地段,规划樊陈路以南、尹家冲路以西、明仲路以东、王凤冲路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估算135000.00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114182.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817.45万元、不可预见费10000.00万元。资金筹措方案为:岳阳市一人民医院自筹65000.00万元,资产置换筹资50000.00万元,社会融资10000.00万元,申请国家项目资金10000.00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451.23亩(约为300839.46m2),规划总建筑面积288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8000m2(医疗综合楼建筑面积196000m2、行政办公楼建筑面积9600m2、感染楼建筑面积2400m2、职工公寓及食堂建筑面积8000m2、全科医生培训中心建筑面积10000m2、康复疗养中心建筑面积12000m2),地下室建筑面积50000m2。配套道路广场面积105839.46m2,配套停车位2000个(安排地下停车位1300个、地面停车位700个),配套绿地面积135000m2(植草砖停车位以40%绿地计)。项目建筑密度19.94%、容积率0.79、绿地率45%。建成后医院共计设置床位为2500张。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及防治措施

项目外排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锅炉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锅炉采用清洁能源,燃烧废气通过不低于8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发电机尾气通过专业管道引至高空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可采用机械排放系统对无组织的汽车尾气进行收集,然后由排气管道送至车库顶部绿化带内排放污水处理站埋于地下,处于密闭环境,废气逸散较小,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项目废气处理方法是可行的,污染物能够作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少。

2、废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医疗废水经处理消毒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排放标准后经城市排污管网进入湖滨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污泥达到表4中的控制标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城市排污管网进入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洞庭湖,对其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医疗废物管理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时分类收集、贮存,同时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定期交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4、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各类泵、风机、配电设备、冷却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在6585dB(A)。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动力设备,采取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同时加强院内管理和周边绿化,减少噪声污染。

5、风险评价

项目污水的事故排放及医疗废物运输泄漏存在一定风险,在按照提出的防治措施执行后,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三、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范围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那些方面还需改进?

四、项目环评、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1238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30--8690779  E-mail313643614@qq.com

项目建设单位:岳阳市一人民医院

地址:岳阳市东茅岭路39

联系人: 罗湘兵                 联系电话:18673090086                                   

五、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发布单位: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

                    201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