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心医院医疗废物智慧管理平台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情况:
本项目于2021年12月14日在岳阳市中心医院进行开评标程序,经评审小组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只有一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其他投标单位均未提供资格条件要求的工程业绩,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以废标。经评审小组商议决定,本项目做废标处理,重新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认为本公告内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四、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岳阳市中心医院
地址: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9号
联系电话:0730-8246798